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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汽车接送”孰是孰非

1998-10-23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蔡文清 我有话说

■工商局:不超过营业范围就合法

■出租汽车管理局:用汽车接送就是出租

■靓海公司:不用汽车家长不答应

“接送”业务是否等同于出租?京城首家扯起“妇幼少儿接送”大旗的北京靓海旅游用品公司的接送业务是引发此争论的源头。经多家媒体报道后,其争论的焦点日趋明朗:即用汽车接送算不算出租。对此,北京市工商局在给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的一个复函中说: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从事“接送服务”,并不含有出租汽车业务。该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说:原则上工商局不再批准从事“接送”业务的企业,对已发营业执照的要求其规范管理,只要他们按营业范围中所标注的项目进行合法经营,工商局就不能宣布其违法。至于是否应该要求接送不能用汽车时,该工作人员强调:一切以营业执照为准,上面若没有作此标记,那就不能不允许用汽车。

对这个问题,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态度明确:只要是用汽车从事接送业务,就是出租,就是违法,就要查,查一辆是一辆,直到最后。

首家从事“接送”业务的北京靓海公司的蔡经理已由刚开业时踌躇满志变得忧心忡忡,一脸的无奈。他说:作为国有企业,应该带头执行政府命令,若工商局下令他们停止运营,他肯定二话不说,带头解散公司,但由于与公司签有合同的2000多名家长强烈要求公司继续接送其孩子上下学,所以目前公司很为难。据蔡经理讲:自从靓海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以来,社会上涌现出大量打着“接送”、“快运”、“快送”的公司,它们中的一部分是挂靠在某单位名下,借接送、快运之名,行上路揽客之实,严重冲击了正常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。靓海公司在运营初期,也确有个别职工趁接送学生空暇非法拉客,但公司已大力整顿,并开除司机30多人,目前公司已初步走入正轨,并健全了安全科、服务办、调度中心、投诉中心、接送管理办等机构,公司现有1200多辆车,直接服务的中小学生达千人左右。

据靓海公司说:现在北京交通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,一般家长只对汽车来接送放心,若换成自行车或三轮车什么的,家长绝对是不答应的。因此,公司不准备更换车的类型。

靓海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,北京市朝阳区教委校办产业总公司企业管理部门经理赵磊说:对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,教委毫无疑问会支持,现在的问题是因这是个新生事物,所以有些部门单位不理解并给以一定阻力,教委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,争取早日有个说法。

另据悉,靓海公司正与有关部门协商,争取早日摆脱目前被动的状况,若协商失败,公司将会做好千余名司机与2000多位家长的工作,妥善处理好后续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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